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崇德向善 诚信福建> 图说诚信 > 正文

交中介费却无成效 店家集体投诉“转店无忧网”

2016-01-12 11:41:57  来源:第一帮帮团  责任编辑:王超   我来说两句

交中介费却无成效 店家集体投诉“转店无忧网”

  服务费提前收取未成交业主感觉“上当”

记者了解到,“转店无忧网”总部设在福州,声称是全国首家店铺服务平台,转店信息以福州、厦门、上海为主。在采访中,记者注意到,“转店无忧网”与普通中介服务不同,他们向店家收取的服务费是事先收取,而一般的中介是成交后收取。这先后的差别,导致多位没有成交的店主有一种白花钱的上当感觉。

为什么“转店无忧网”采用这种方式进行中介服务呢?记者联系上了一名公司的业务员。

可是,业务员却表示他们是代表公司,有事情找公司。

店家们都说,但凡有接到一两个电话也行,但是现在一个电话都没有,业务员也没有带人来看过他们的店,这让他们打心底里觉得这钱花的冤枉,而现在这些店主们聚在一起就是想看看能不能把钱要回来,或者希望“转店无忧网”的管理者们可以给一个说法。

合同为广告合同与一般中介服务有区别

廖先生说:“他们负责人给我们一句话是这样的,钱反正已经交了,店转不转得出去我也没办法。”

对于是否可以退回费用,还要看看合同上是怎么规定的。记者看到,这份“转店无忧网”服务合同上写明:乙方将甲方店面相关信息在乙方所属的“转店无忧网”厦门发布,发布形式为图文广告。并且服务期限至成功转让为止。也就是说,“转店无忧网”收取费用后,只负责发布图文广告,并非积极联系买家转让,这与一般的中介服务有本质区别。

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维权律师邓向群说:“如果按照服务合同这个条款的话,他是没错的,没有在上面承诺说他有多好的服务,就给你一直做到成交,

没成交我就永远给你挂着。”

为此,维权记者联系上了“转店无忧网”厦门地区负责人,他表示,事先收取服务费是出于成本考虑。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