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全国时代楷模黄志丽> 最新报道 > 正文

黄志丽:“坚守法治信仰,常存人文关怀”

2016-03-24 15:11:43 王成、郑良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黄志丽不只是一个法官,更像我们的亲人。”这是很多与黄志丽打过交道的当事人的感慨。

多年的办案,黄志丽深感审理基层案件,不但要做到于法有据,还要化解当事人心里的气;只有达到法、情、理的统一,才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黄志丽处理过这样一起家庭遗产纠纷案件,这个家庭老人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最小的儿子患有精神疾病,老人在世时前,六兄妹签订协议:由小女儿照顾老人和患病的弟弟,老人百年之后,小女儿继承老人房产,并继续照顾弟弟。十几年过去,小弟、父亲先后过世,兄妹们翻脸不认账,要求平分老人的遗产。

黄志丽接案分析,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这份兄妹合同无效,但如此判决将伤害这家小女儿情感和心理。

黄志丽来到社区开展调查,了解到在小女儿照顾老人的十几年间,其他子女很少探望,几乎没有履行赡养老人的职责。于是,黄志丽将这家人召集一起调解:“你们想一想,小妹妹为赡养老人、照顾弟弟十几年付出了全部的青春,你们付出了多少?将心比心,你们忍心反悔十几年前的亲情约定吗?”

在黄志丽入情入理的开导和劝解下,其他兄弟姐妹低下了头,默不作声,不再要求平分房产。一度伤心欲绝、打算断绝兄妹关系的小女儿也回心转意。一个剑拔弩张、将要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峰回路转。

“民事案件中很多是家庭内部、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如能通过庭前调解得以化解,既可以提高司法效率,还可以彰显公序良俗。”黄志丽表示,多年办案经验告诉自己,一个案件往往折射出某些社会关系的裂痕,法官不仅要捍卫法律尊严,更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修补社会关系的责任。

自2002年以来,黄志丽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只有坚守法治信仰,常存人文关怀、提升业务素质,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黄志丽说。(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