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2日,刚从拘留所出来的驾驶员庞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因为涉嫌使用假车牌、套牌,他被南平高速交警处以罚款2000元,扣12分,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15日11时许,南平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在浦南高速小桥服务区B区开展违法整治统一行动。一辆车牌号为浙B**7C的轿车因超速行驶被民警拦下来检查。面对检查,驾驶员庞某只提供驾驶证,称行驶证没带身上,民警通过公安网系统查询车牌所有人不是庞某。民警经仔细检查发现,固定车辆号牌的螺丝是普通的十字螺丝,而且号牌的涂层并不规范,有可能是假号牌。随后,民警在车后备箱发现了真车牌浙B**6GW。 (卢国华 李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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