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中网办发文〔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已经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方、各有关部门要将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提前谋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各地方每年11月底前将本地网络安全宣传周总结情况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共青团中央 2016年3月17日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有责。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国家网络安全。为提升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每年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为确保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国家网络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为核心,以培育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有文明的网络素养、有守法的行为习惯、有必备的防护技能的“四有好网民”为目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提升基本防护技能,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网络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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