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方位构筑社会信用体系
2016-11-29 19:56:3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祥楠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1月29日讯(本网记者 邢晓宇)福建,地处东南沿海,多山、濒海,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作为一个海洋大省,福建具有悠久的海洋文明发展史和底蕴深厚的海洋文化,形成了“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 在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建设信用体系的进程中,八闽儿女用秉承“爱拼才会赢”的精神,谱写了“信用建设”的新篇章:从首次提出“信用福建”建设,到“一网三系统”信用平台的建立,再到信用建设体系规划的印发……信用建设,福建在行动。 路径 沉淀许久 一步一个脚印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步较早。早在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首次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部署建设信用文化。 多年来相关部门不断创新执行举措,共建联动机制,加强失信惩戒,助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打下了较好基础。 2004年4月,省政府成立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总体规划和方案,研究部署有关工作。2013年《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提出了建设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部署。 2014年6月,省级平台建设方案获得有关部门批复;2014年10月,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期)开通运行;2015年12月底,省级平台又与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成功对接,搭建起全国范围内纵横联通的福建信用网,进一步促进“信用福建”建设。 2015年3月8日,省政府制定印发了《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提出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 制定规章制度,成立工作小组,搭建信息平台,福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沉淀许久并逐步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和初具规模的平台建设。上述《规划》提到,至2017年,大多数的省级行业信用信息与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县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与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达到互联互通,力争在2020年实现全部互联互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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