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发改委碳排放交易 > 正文

配额分配等仍存争议 今年全国碳市场启动或求稳缓进

2017-01-11 10:12:12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陈朝兰   我来说两句

新年伊始,全国碳市场启动工作似乎还没做好准备。《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部分省份碳市场建设进度严重拖后,配额分配等仍存争议,原定于2016年出台并实施的配额分配方案未见落地。在此背景下,全国碳市场建设政策基调更趋谨慎求稳,虽然2017年大的启动时间点没变化,但推进速度或有所放缓。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批准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这七个省市于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间陆续开市,尤其是2016年以来陆续出台了多个碳交易相关的政策,市场建设加速。

2015年12月联合国气候大会召开前,中国明确提出计划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在进行历史排放核查和能力建设工作的基础上,2016年要出台并实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中的配额分配方案。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蒋兆理表示,2017年第一季度,国家发改委和各省级行政区域将完成配额总量的设定和分配,然后全国碳市场就将全面启动。

“有些省份动作比较快,比如四川、福建的碳排放权交易已经开市,但有些省份快到2016年底了才开始启动排放核查与复查工作,数据收集缓慢,进度严重拖后。原因有很多,有的是资金不到位,有的是内部管理分工不明确。同时,在碳配额分配、碳排放权定性等方面也存在争议,比如,碳排放权定性主要是讨论怎么对其归类划分,涉及到后面的资产属性和管理部门。”一位参与多地碳市场建设相关工作的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副教授王科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很多地方还没有准备好,这样全国市场也难以启动。同时,全国碳市场将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制度,中央是定标准、定总量,具体的企业配额分配由地方政府执行,这个过程有比较大的阻力或不确定性,可能会造成新的地方保护主义。此外,法律法规层面还不够完善,作为碳市场“根本大法”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仍未出台。

国家主管部门已经意识到了上述问题。在2016年12月底,国家发改委召开全国碳市场建设思路讨论会,围绕监管体系建设,配额分配方法,监测、报告和核查,注册登记系统建设、交易平台布局等5个专题进行了讨论。“政策思路强调求稳,因为进度落后,加上资产去泡沫、供给侧改革等各种工作,配额分配工作比较谨慎。”某试点地区碳交易所人士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对全国碳市场建设下一步工作需要把握的原则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要求。在此基础上,他强调把“初步框架立起来,基本规则建起来,使全国碳市场能够启动起来”作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近期目标,制定全国碳市场启动工作方案,完成2017年工作任务。

据了解,目前能力建设不足的地方正在加班加点“补课”,相关配额总量设定和分配机制也在进一步完善。而试点地区及其交易所在进行系统升级、对接全国市场的同时,还与其他非试点地区开展合作、拓展市场,积极争取成为全国碳交易平台。

王科认为,2017年-2020年全国碳市场的主要目标将是建设市场机制,先让全国市场运转起来,价格发现功能、资源配置功能的实现,以及节能减排效果的发挥还有待时日。预计全国碳市场启动初期的价格年平均水平在30元-40元/吨,第一个履约期内碳排放配额现货约为2亿-5亿吨,交易额约为60亿-100亿元,乐观情况下能接近200亿元。之后,如果碳市场覆盖行业扩展到八大行业之外,并且纳入企业的能耗门槛值降低,同时将多种碳金融产品逐渐引入市场,预计全国碳市场交易额可能增加到千亿元规模。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