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单位人员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意识,使大家掌握基本的防灾避灾知识和技能,6月9日,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 教育片通过对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的深入剖析,教育并警示人们火灾事故的严重危害性,提醒人们要时刻关注消防安全;结合日常工作生活场景应注意的细节,教授各类常见的消防器材设备使用方法、以及在各种火灾事故中,如何进行疏散、自救、逃生等消防知识技能。 观影结束后,大家表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消除身边火灾隐患,防患于未然。 中心下阶段将认真查找消防工作薄弱环节,大力加强消防管理、明确安全职责,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