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站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自治区关于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印发《加强专利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分工协作,合力推动的形式,积极搭建专利领域社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根据该方案,今后新疆局将全面采集、更新、校核和公示包括重复专利侵权行为、假冒专利行为行政处罚、不依法执行行为、财政资助经费使用情况、专利申请和授权等社会信用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履行与自治区有关部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合作协议,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新疆)、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专利领域社会信用信息数据推送、交换和共享,不断提高社会信用信息利用水平,在自治区专利领域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为营造自治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做出积极努力。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