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法治思维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过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从“量、严、质、新、准”等五个方面提高安全执法监察水平。一是突出“量”,加大监管执法覆盖面、拓宽执法范围,加大查办力度;二是突出“严”,改变执法倚轻现象,以惩戒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是突出“质”,提升案件查办质量,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四是突出“新”,探索市县两级联合办案和分组办案机制,落实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定(暂行)》,加强与司法部门联动执法;五是突出“准”,实施精准监管执法,做到有的放矢、精准发力。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新罗区重点抓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以及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工作;永定区重点抓矿山安全工作,突出抓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和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工作;上杭县重点抓紫金山金铜矿区和蛟洋工业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紫金山金铜矿大岽背尾矿库汛期安全巡查和瓮福紫金等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监管工作;武平县重点抓矿山安全监管和燃气使用安全监管工作;连城县重点抓矿山安全监管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长汀县重点抓打击无证开采稀土和纺织、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漳平市重点抓矿山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红狮水泥运输车队的安全监管;经开区和厦龙山海协作区要抓好工贸企业安全监管。 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危险化学品:按照《福建省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突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安全设施设备检查和“三违”情况,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煤矿:依法严厉打击超层越界行为,依法依规整治边建设边生产、假建设真生产、违法拖延施工期限等行为;组织开展煤矿民爆物品专项检查,查处营业性爆破作业人员“挂靠”等问题;完善关闭、废弃煤矿“井长”制,煤炭销售量用电量核实等打击煤矿非法违规开采行为长效机制。非煤矿山: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专项执法行动,督促全市存在斜坡道运输的12家非煤矿山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把复产复工验收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四是强化隐患整改。执法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和重大风险,按红、橙、黄、蓝四个级别进行精准分类、分级管理。对2019年全市25处红色隐患和52处橙色隐患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求各挂钩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按规定时限整改到位。 五是树立执法权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和严重违法违规企业联合惩戒制度,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查处每起事故,并对近年来发生的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倒查,对欺上瞒下不整改、整改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责任。(龙岩市应急管理局王才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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