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份,国务院公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分五章共35条,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制、应急准备、现场应急救援及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提出了规范和要求。漳州市芗城区应急局扎实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贯彻落实。截至目前,共印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小册子2000本,发放320本,开展学习2次,开展培训2次,参训人员120人次。 一是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条例》。结合党日活动,在全局学习会议上,明确提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该《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加强我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二是广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以今年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为主题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现场发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小册子,并向群众解答《条例》内容。 三是认真组织《条例》培训工作。对重点商贸企业、开发区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安全生宣贯培训会,并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内容纳入课程之一,明确各类人员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应急准备要求和应急救援措施,提高事故先期处置能力。(芗城区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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