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我们对11家电商企业开展行政指导
2021-11-12 15:33:50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王姗菲 我来说两句 |
为规范我省电商平台(企业)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健康的网络市场经营秩序,11月10日下午,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约谈了阿里、京东、抖音电商、永辉、朴朴等11家电商平台(企业)驻闽有关机构代表。 会议传达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福建省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 ◆要共同确保“双十一”促销活动平稳有序。电商平台(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促销行为、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严格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防范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格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 ◆要贯彻落实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电商平台(企业)要突出对自身主体责任的落实、突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监测监管、突出对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要切实强化网络市场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强化政企协作社会共治,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共同引导平台内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为我省网络市场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会上,各电商平台(企业)代表就履行主体责任以及参与“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情况进行了汇报。省市场监管局价监处、广告处、餐饮处等11个相关业务处室和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参加会议,并对平台企业予以指导。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