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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各级消委会2021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8000.37万元

2022-03-15 10:27:24 作者:张立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薛莞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3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根据福建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21年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0005件,解决55361件,解决率92.2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00.37万元,其中属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117件,得到加倍赔偿额6.6万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219883人次。与2020年同期相比,投诉总量上升135.06%。

投诉质量问题19042件,占投诉总量的31.73%

2021年的投诉中,根据投诉性质划分:质量问题19042件,占投诉总量的31.73%;售后服务问题11954件,占投诉总量的19.92%;合同问题8774件,占投诉总量的14.62%;虚假宣传问题4908件,占投诉总量的8.18%;假冒问题3394件,占投诉总量的5.66%;安全问题3018件,占投诉总量的5.03%;价格问题2754件,占投诉总量的4.59%;计量问题2357件,占投诉总量的3.93%;人格尊严问题582件,占投诉总量的0.97%;其他问题3222件,占投诉总量的5.37%。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以及合同问题仍然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一半以上。与2020年同期相比,各个项目的投诉比重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2021年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投诉依然高居首位,售后服务问题及合同问题引起的投诉紧随其后,分别排在第二、第三位。

商品类投诉 2021年全省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商品类投诉41604件,占投诉总量69.33%。从商品类投诉来看,与2020年同期相比,服装鞋帽类、食品类、日用商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与房屋及建材类的投诉量居前五。其中服装鞋帽类投诉比重上升明显,增幅为2276.50%。

服务类投诉 2021年全省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服务类投诉18401件,占投诉总量30.67%。从服务类投诉来看,与2020年同期相比,生活、社会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与电信服务类的投诉量居前三位,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类投诉比重均有所上升。

家用汽车售后问题多

2021年全年度,交通工具类投诉共2404件,占总投诉量的4.01%、占商品类投诉的5.78%,与2020年同期相比,投诉量增长了53.91%。

福建省12315平台咨询投诉举报总量增长28.23%

2021年,全省12315工作机构依托12315热线及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咨询、举报、投诉共计123072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总量增长28.23%。其中,咨询类754033件,占接收总量61.27%(同比增长21.92%);举报类179521件,占接收总量14.59%(同比增长9.03%);投诉类297166件,占接收总量24.14%(同比增长81.88%),调解完成后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465.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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