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要闻 > 正文

福建发布雨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2-06-24 10:18:27 作者:张文章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责任编辑:薛莞馨   我来说两句

近期,福建省连续降雨,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6月22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要加强食品鉴别能力,不可大意,警示食品经营者严禁销售被洪水浸泡、污染过后的食品。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警示食品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汛期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品仓储、销售等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受潮、变质,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律下架、销毁,不得使用和销售;严禁销售被洪水浸泡、污染过后的食品及非正常死亡的鸡、鸭、猪、牛等畜禽。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提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强化进货查验,不采购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掺杂掺假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强化食品贮存管理,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及原料,防止因汛期贮存不当导致的粮食和食品霉变;要强化加工制作过程管理,防止交叉污染、餐具清洗消毒不当等因素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要加强食品鉴别能力,不购买、不食用腐烂变质、受污染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物,提高食品安全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食品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电话进行举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