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深化广告监测体系建设 高效赋能广告监管质量提升
2022-07-07 16:56:48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薛莞馨 我来说两句 |
为深入贯彻省委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准确把握和适应新时代广告市场监管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主动对标建设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目标任务,谋划推进广告监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广告监测体制机制,推动广告监管模式创新,实现广告监管从查处打击为主向惩防并举的转变。 2022年1-6月 省市场监管局共自主监测传统媒体发布的各类广告267.86万条次 其中涉嫌违法广告3833条次 监测条次违法率为0.14% 共监测互联网媒体发布的各类广告802.54万条次 其中涉嫌违法广告754条次监测条次违法率为0.01% 与市场监管总局监督抽测我省媒体广告发布违法条次率基本持平,均处于低位运行,广告市场秩序平稳向好。 完善广告监测体系 提高监管效率 搭建科学的广告监测架构 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发建设省市场监管局“传统媒体+互联网媒体”一体化广告监测系统,对省本级、市级传统媒体开展广告监测,并对全省互联网媒体广告发布情况开展合理范围内的监督抽测,与总局和福州、厦门广告监测体系形成有效互补和衔接,初步建成全省广告监测整体架构,切实提高全省广告监管现代化水平。 制定完善广告监测制度 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并反复征求基层意见,省局制定下发了《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作的通知》,明确广告监测实施主体、实施监测任务以及广告监测数据复审筛查、线索流转核查、异义线索复核等工作流程;加强广告监测与广告执法工作衔接,健全广告监测线索处理机制,规范广告监测线索处置流程,监测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核查符合立案标准的,严格依法立案调查,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处理。 合理确定广告监测层级 明确辖区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广告监测责任。坚持从广告监管实际出发,从有利于提高广告监测监管效率出发,统一监测与分级监测、日常监测与专项监测相结合,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着力构建主体明确、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广告监测责任体系,确保责任到位、监测到位、监管到位。 聚焦科技智慧赋能 提升监管效能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立足本省实际,持续加强广告监测能力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增加资源投入,不断提高广告监测工作水平。会同第三方公司加强广告监测技术研发运用,积极适应广告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求,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提高违法广告发现能力,强化网络存证功能,减轻人工审核负担,提升广告监测智慧化水平。强化与网信、通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辖区内重点网站、APP、自媒体账号等广告发布媒介情况,科学组织,精准发力,稳步拓展监测范围,加大监测力度,以精准监测助推实现有效监管。优化广告监测资源配置,加大对欠发达地市互联网广告监测支持力度,推动区域广告监测工作协调发展。加强广告监管队伍建设,统筹教育培训资源,将广告监测课程纳入全省广告监管岗位大练兵范畴,提升能力素质,夯实工作基础。 用足广告监测“利器” 提增监管效益 针对当前监管重点任务,部署开展“借重大活动名义开展营销活动”“文娱领域市场监管”“双减政策”“依法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色情、低俗”“涉老商品服务”等11项广告专项监测,为加强广告监管执法提供强有力支撑。同时,鉴于直播带货营销行为还存在规则不明晰、可操作性有待提高等问题,尝试通过广告监测技术,对我省网络直播营销商业广告发布行为开展有效监管,目前已建成专门监测模块,已对抖音、快手、淘宝、美拍等平台直播营销行为开展监测。建立健全广告监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监测数据导入、存储传输、使用处理、政务存储等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每一条监测数据运行都有迹可循、有源可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保障广告监测工作公平公正和数据安全,提高广告监管现代化、智慧化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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