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要闻 > 正文

买了药品没拆封能退换吗?部门回复:这个不能退

2023-09-27 16:01:25 作者: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卓志沐   我来说两句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吕朝明)在药店买了一盒药,当日将药品原封不动送回药房,想要退货,结果却遭到药店拒绝。药没拆封,为什么不能退换呢?近日,市民吴女士就购药退货问题向12315热线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回复:药店的做法合乎法律规定,除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吴女士说,几天前,她因为喉咙痛,在集美某品牌连锁药店购买了一盒“胖大海”和一盒退烧药。没过多久,她回到该药店,表示自己不需要“胖大海”了,想退货。但药店工作人员表示,药品并无质量问题,不同意退货。吴女士认为,购买的药品包装完好,没开封,也保留了购物票据,在手里停留的时间也不长,为何不给退换?因此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处置,经核实,吴女士所反映的问题属实。随后,执法人员向吴女士宣讲了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药品是特殊商品,为保证每一盒到患者手中的药品都有合法来源,无质量问题,药品一律不能退换。

记者了解到,根据现行的《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而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解释,吴女士最终对药店的做法表示理解。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应谨慎选择所需药品的种类,同时最好根据用量适当购买,避免造成药品过期失效。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