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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出台扶持网络经济新政

2014-01-28 15:09   来源:市场导报  责任编辑:黄水来 黄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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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缪克武/文

近日,平阳县工商局推动县政府出台《网络经济发展扶持办法》,以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网络经济企业,提升网络经济发展水平,优化网络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据了解,根据《办法》规定,对于网络经济企业(平台)或网络经济服务企业的建设与发展,苍南县财政部门将每年安排网络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网络经济企业,前三年按比上一年新增实缴税款地方留成部分50%予以奖励,后两年按25%予以奖励。

此外,对投资建设独立的网络经济应用平台,其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给予实际投资额10%的补助;对网络经济应用平台上年度实缴税款地方留成部分首超1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运营主体50万元扶持。

对入驻创业园或集聚区的网络经济企业,按其办公场地面积,给予不高于150元/平方米的租金补助;对集聚区和创业园内吸纳网络经济企业数达30家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运营主体10万元的奖励。对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从事网络经济经营活动的,5年内用地性质不予改变,免收土地收益金;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网络经济的业务培训、专题技术研究和宣传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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