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直通屏山> 网络问政 > 正文

贵州:4999人因违反八项规定被处理

2014-03-27 09:2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龚錾瑒 刘宝琴  
分享到:

本报贵阳3月26日电 (记者黄娴)日前,贵州省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据统计,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截至目前,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问题3421起,处理499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8人。

记者从贵州省纪委了解到,此次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包括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婚宴大操大办等。

其中,贵州省物价局办公室主任张芳仲私自用公车送家人回黔东南州天柱县过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相关费用。

六盘水市环保局以举办知识竞赛活动为名用公款给全局干部职工发放实物及奖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云长还安排用公款购买高档酒。张云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嵬,党组成员、专职纪检监察员刘雄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发放的实物、奖金和购买的高档酒已清退收回。

遵义市汇川区高坪镇双狮村16名干部以外出参观学习为由用公款分两批到西藏旅游,村党总支书记李朝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公款旅游人员被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黔东南州台江县方召乡派出所所长龙海违规操办乔迁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礼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