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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市直单位无故推托新闻采访 通报批评!

2014-04-11 08:51   来源:台海网  责任编辑:龚錾瑒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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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2011年6月22日《海峡导报》报道  

日前,福州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市直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发布工作,“无故推托新闻媒体的正常采访,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工作陷于被动的,将予以效能告诫”。据悉,福州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部门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下称 《通知》)。

《通知》要求,福州市各市直部门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确定本单位新闻发言人所依托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为新闻发言人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要结合本单位情况,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新闻媒体采访接洽和对外发布审批流程。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积极受理新闻媒体的日常采访要求,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和必要的服务。对福州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处转发的新闻媒体采访申请应迅速组织回应材料,并按要求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通知》还指出,各单位主要领导应重视新闻发布工作,单位新闻发言人为本单位新闻发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或由业务分管领导经授权后做好相关新闻发布。各单位不得无故推托新闻媒体的正常采访,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工作陷于被动的,将按照《福州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规定》,予以效能告诫。

福州市政府的这一举动,引起了不少媒体人士的好评。《第一财经日报》驻福建的资深记者邵芳卿日前就在其微博表示,“福州市正尝试破冰,值得肯定”。不过,他同时也指出了当前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在微博中写到,“关键在于,新闻发言人能否满足媒体采访的时效性要求 (日报须当天采访)?若走传统程序,事事写提纲再汇报,我敢断定,无助于改善媒体环境”。(见习记者 蔡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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