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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纪委大幅增设纪检监察室 总数将达231个

2014-07-03 18:20:48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龚錾瑒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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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过两轮改革调整,湖北省纪委完成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其中纪检监察室增至8个,并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调整后委厅机关从事执纪监督业务的内设机构增至机构总数的68.4%,人员编制占行政编制总数的62.2%。

这是全国省一级纪委改革内设机构的一个缩影。据了解,截至5月18日,全国31个省(区、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均获中央纪委批复。目前,北京、河北等10个省(区、市)纪委都已调整到位并开始运转。在保证内设机构总数、行政编制总数和领导职数这三个总数“三不增”的情况下,各省(区、市)纪委纪检监察室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其职责也更加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今年3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情况公布,这是十八大以来的第二次调整。两轮调整后,共增加4个纪检监察室、1个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并组建了组织部和宣传部,同时还取消了125个议事协调机构中的111个,将更多力量配置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

中纪委大刀阔斧的系列举措,加快了省级纪委自我改革的步伐。中央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后2个月内,31个省(区、市)纪委内设机构正式调整方案全部上报。

按照方案,绝大多数省级纪委纪检监察室将增至7至8个,其中河南省纪委最多,将达到11个。此轮内设机构调整到位后,全国省级纪委纪检监察室总数将达到231个,新增61个,增幅达3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此次省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按照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提高履职能力,将更多的人员力量调整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无疑是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和三次全会部署的具体举措。

此外,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等其他执纪监督部门人员力量亦有所增强。根据方案,此轮调整到位后,全国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中执纪监督人员占总编制比例平均达到57.6%,河南省纪委近70%。

据了解,各省(区、市)纪委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全国省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总数由4619个精简到509个。此外,各地纪检机关还清晰界定内设机构职责权限,既考虑相互监督制约,又避免职能交叉。

此次省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也要求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的单位和地区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突出监督检查党纪政纪执行情况;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行政失职渎职案件的处理问责工作。更加显著的特点就是,一手抓惩治腐败,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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