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为农村发展插上“金融翅膀”
zz.fjsen.com 2014-05-14 15:50:09 来源:漳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苏雄锋)为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缓解担保难、贷款难等问题,近日,市政府出台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十条意见,努力为农村发展插上“金融翅膀”,力促农村发展大迈步。 组织体系建设是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基石。意见提出,要完善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村镇银行等为主体,以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村级融资担保基金为补充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发展村镇银行,2014年全市要新设3家以上村镇银行,至2015年实现全市每县(市)均设立1家村镇银行。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推动具备条件的农商行、村镇银行下设支行。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有利于激活农村发展活力。意见要求,要大力推广林权、海域使用权、渔船抵押贷款,加快研究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用地、农村住房、宅基地等产权流转市场的政策措施,赋予农民对承包地、住房(包括安置房)财产、宅基地等的抵押担保权能。漳州市决定,在平和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在长泰县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在东山县开展农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试点,率先对“两证”齐全、特定范围、有第二居所证明、授权村委会处置的农房开展信贷业务。拓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开办码头、船坞、船台等沿海沿江资产抵押贷款业务;拓展林权抵押贷款树种,推动茶叶、蜜柚、杨梅、青梅、枇杷、花卉等纳入林权抵押物范围;推动乡村旅游景区经营权、收费权质押加保证等未来收益权抵押贷款,以及“农家乐”、农户旅游旅馆联保贷款业务的发展。探索建立农民创业园(创业示范基地)“一园一策”融资模式,大力推广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模式,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行业协会+互助担保+信贷”、“公司+农户+信贷”、“公司+基地+农户+信贷”、“渔船抵押+互助担保基金+保单质押”等信贷模式,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农村信贷担保难是农民贷款的一大“瓶颈”。意见要求,要支持创办多种形式的信贷担保机构,破解这一难题。进一步探索“支农信贷协会+村级融资担保专项基金”模式,在全市25个村先行试点,每个县(市、区)抓2-3个试点村,由农村信用社(农商行)、邮储银行和村镇银行选择产业特色明显、经济活跃、资金需求旺盛的村创建村级融资担保基金。市、县财政按4:6给予村级融资担保基金试点村每村10万元的风险补偿拨备金。支持创办涉农行业性担保公司,继续争取省级财政对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性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的1.6%给予风险补偿。启动和运作好农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市财政安排4000万元农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用于支持银行开办农业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 农村普惠金融,让便民渠道更宽广。意见指出,涉农金融机构要按照“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原则,增加“三农”信贷资金配置比例。积极开办农村青年创业贷款、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大学生村官创新贷款、农村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和农村“二女户”小额贴息贷款等业务,帮助农村弱势群体发展生产。 此外,意见还从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扩大“三农”综合保险范围、支持农业企业直接融资、简化涉农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规定。 ◆推动茶叶、蜜柚、杨梅、青梅、枇杷、花卉等纳入林权抵押物范围 ◆赋予农民对承包地、住房(包括安置房)财产、宅基地等的抵押 担保权能 ◆明年实现全市每县(市)均设立1家村镇银行 ◆市财政安排4000万元农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用于支持银行开办农业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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