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值得期待

zz.fjsen.com  2014-07-16 14:24:33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13日联合公布《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五部委(局)联袂出台政府购买新能源汽车方案,并列出了时间表与路线图,不仅彰显国家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决心与信心,也显示我国的低碳经济发展已进入一个崭新阶段,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实际上,政府对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要求,并非新鲜事。最早见于2009年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这项规划郑重指出: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制订规划,优先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机场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可是,四年多过去了,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部门采购清单中,几乎鲜见。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也只是涉及两个领域:一个是公交系统,即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的十城千辆项目;另外一个是私人市场。有关部门确立了6个城市作为试点。但是迄今为止,被确立为试点的城市也还没有完全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

    现在的问题是,尽管地球人都知道新能源车是污染少、节能的好东西,但它在国内面世以来,并未受到消费者的追捧。按照业内人士的分析,主要有两点因素:一是,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了解不多,担心技术不成熟;二是,价格比普通车高,可供选择车型少。虽然说这些原因确实是新能源车难以推行的软肋,但是,笔者觉得,新能源车之所以遭遇冷落,根源在于政府没有起到表率作用,换言之,就是新能源车没有列入政府的采购“菜单”,没能成为公务用车的“代言车”。

    好在国家层面已意识到这个问题,去年8月份,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出“要完善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政府普通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1.8升(含)以下燃油经济性达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并强调“抓紧研究制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如今,针对政府采购新能源公务用车的《方案》,终于与世见面了。

    纵观新《方案》,有两个亮点值得期待。首先,时间表具有强制性与倒逼性。《方案》指出,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其次,《方案》有问责机制作后盾,有利于破解新能源汽车“久推不广”的困局。譬如,《方案》中明确规定,对工作进展缓慢、未达到购买比例要求的予以通报;对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当然,有了好政策,关键在于落实,各级地方政府不但要严格执行《方案》中的各项规定动作,而且也要兑现问责。惟此,新能源汽车才能真正得以推广。(福建日报 吴睿鸫)

  • 责任编辑:王佳佳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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