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利用“伪基站”群发25万条短信 被判一年六个月
zz.fjsen.com 2014-11-04 12:07:5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1月4日讯(通讯员 黄玉云 满荣 本网记者 黄章富 苏益纯)两青年男子受雇使用他人提供的“伪基站”设备,非法发送广告短信25万多条。近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吴某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据介绍,今年2月14日,为获取非法利益,两名86年出生的福建仙游县人陈某、吴某,答应接受林某(另案处理)的雇请,使用林某提供的“伪基站”设备(由笔记本电脑、蓄电池、信号发射器等组成),在福建省内发送借款广告短信。 2月15日至2月20日期间,陈某、吴某驾驶一部白色本田CRV越野车,先后在福州、厦门、漳州等地流窜,利用安装在车上或带至酒店的“伪基站”设备,向手机用户发送借款广告短信共计252177条。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也利用相应的技术跟踪,最终将两名发射人抓获。 经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检验检测,查扣的“伪基站”设备与漳州移动GSM基站下行信道频率相同,该“伪基站”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非法占用漳州移动GSM基站下行信道频率,并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搜取“伪基站”附近移动公司GSM用户手机信息,阻断移动用户正常的通信网络信号连接,从而导致用户脱离移动通信网络,强行将被阻断的GSM用户手机接入“伪基站”设备,并向其发送短信内容。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吴某共同非法使用“伪基站”设备强行向不特定手机用户发送广告短信,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一些年青人可能不知道使用“伪基站”是一种非法行为,认为玩玩此种设备、手指拨拨电脑算不了什么,因而受利益驱动而作出了一些违法行为,如上述两被告人案发后自认为,被发现后无非设备被没收而已,殊不知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是刑法处罚较重的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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