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芗城水利局原局长林旺生受贿160万被判15年
zz.fjsen.com 2015-01-01 07:41:3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月1日讯(本网记者 黄章富)昨日,记者从芗城区检察院、法院得到证实,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原局长林旺生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刑15年;韩建林、柯海泉因行贿罪、非法采矿罪被判处9年;戴旺朝因非法采矿罪被判刑2年,缓刑2年6个月。 2012年下半年,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原局长林旺生为使韩建林等人的新河来砂场获得九龙江西溪墨溪河段采砂权,由其从中协调理顺关系,使九龙江西溪墨溪河段采砂疏浚工程项目顺利通过审批,并使新河来砂场取得总计15万立方采砂权。为感谢林旺生提供的帮助,韩建林、柯海泉经商议后,共同出资160万元,分两次由韩建林经手送给林旺生。 2012年10月,韩建林以漳州市汇海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与漳州市芗城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取得九龙江西溪墨溪河段采砂权(疏浚)工程河砂开采项目,后韩建林与芗城区天宝镇塔尾村书记柯海泉,天宝镇墨溪村主任戴旺朝合伙以“新河来砂场”(未进行公司注册)名义,在该河段超过疏浚工程规划的15万立方米河砂开采量进行非法超量采砂,至2013年3月,韩建林、何海泉、戴旺朝开采并销售河砂2713万元,未销售的河砂115011立方米(价值782万元)。 2012年12月,林旺生担任芗城区水利局局长,负责查处辖区内河道采砂违法行为,期间,该局水政监察大队发现新河来砂场先后十五次存在人为遮挡采砂监控设备或擅自变更采砂船编号等情况,林旺生得知该情况后,明知新河来砂场可能存在超量采砂现象,仍要求该局分管领导和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不要查处新河来砂场,放纵新河来砂场违法采砂的行为。 此外,林旺生为帮助韩建林在经营新河来砂场过程中,规避或减轻芗城区水利局执法部门对其违法采砂的查处,在2010年底到2013年,林旺生先后收受韩建林送的5000元购衣卡、10000元消费卡和价值11600元的香烟等。 经法院审理判决如下,林旺生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20000元;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20000元。韩建林、柯海泉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0元。戴旺朝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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