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立项土地开发补助标准 县级与市级“等价”
zz.fjsen.com 2015-04-03 09:06:26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立项土地开发补助标准 县级与市级“等价” 新增耕地为水田的提高到7200元 新增耕地为旱地的提高到3600元 近日,漳州市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通知,明确将县级立项土地开发补助标准提高到与市级立项土地开发同等补助标准,即:新增耕地为水田的,由3600元/亩提高到7200元/亩;新增耕地为旱地的,由1200元/亩提高到3600元/亩。 《通知》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是耕地占补平衡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耕地占补平衡负总责。 《通知》提出,要建立县(市、区)补充耕地项目库、储备耕地后备资源,并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同时,完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工作机制,确保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蔡亚群 贾峰)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2015-04-03 ]龙江水清丹霞郁 漳州革命夫妻分离77年后终合葬
- [ 2015-04-03 ]漳州大部分自闭症儿童没办证 无法统计确切数字
- [ 2015-04-03 ]漳州沿海大通道建设最新进展 已建成里程17.5公里
- [ 2015-04-02 ]漳州奥迪公职人员购车专项补贴——为您省钱!
- [ 2015-04-02 ]漳州漳浦大部分乡镇政府网站更新滞后
- [ 2015-04-02 ]漳州向荣集团开发的鑫荣嘉园小区存在诸多问题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