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中痛失爱子 法官联合调解解心结
zz.fjsen.com 2015-12-17 10:18:4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2月17日讯(通讯员 曾祥紫 叶真 本网记者 王亚男)2015年6月26日22时许,黄某某持C1类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一辆小型越野客车,从平和县小溪镇沿正兴大道往文峰镇方向行驶,途中与同方向行驶的前车赖某某的无牌号自行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车辆损坏、赖某某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6月27日黄某某被刑事拘留,7月9日被逮捕。 据了解,被害人赖某刚小学毕业,在事故发生后,他的父亲赖某城、母亲赖某华犹如晴天霹雳,不敢相信儿子已经不在的事实。夫妻俩原本靠着小本买卖维持生活,儿子死亡后也无心做生意,每天为死者奔波,尸体也存放在医院太平间没有处理。 接手案件后,平和法院交通庭的曾法官发现,被告人黄某某的认罪态度良好,表示愿意积极赔偿死者家属损失。然而,黄某某家庭经济一般,加上他整天无所事事,经常与亲戚朋友借钱又常常没钱还,事故发生后,所有的亲戚朋友也都不愿意去帮助他,更别说借钱给他赔偿被害人家属。失去儿子却没有得到赔偿的赖某城夫妻俩伤心欲绝,经办法官深知事情这样下去可能会产生一些不安定因素,便多次通知黄某某的家属前来调解,鼓励黄某某家属积极与被害人家属沟通,但是每次都没有效果。 多次的碰壁让曾法官沮丧不已,他想到或许找到其他办法来解决。于是曾法官找到黄某某妻子所在的教育局、当地的人民陪审员、黄井警务室的民警,开始进行联合调解工作。调解工作从下午到晚上,人民陪审员张立伟告诉黄某某的家属,你们先去借钱赔偿给被害人家属,等到黄某某服刑期满出来赚钱,把借的钱还了,岂不是更好的办法?黄某某的家属点头表示认可。教育局工作人员暨人民陪审员提出毕竟被害人是未成年人,刚毕业就发生的这样的事情,黄某某的妻子也是小学教师,教育局将帮忙筹措捐款,为被害人补偿些损失。调解成功当日,双方商定黄某某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8万元,先支付被害人家属交强险的11万元与被害人尸体的丧葬费3.3万元,调解签字后再支付余额23.7万元。调解签字后,被害人家属对黄某某表示谅解,办理各项手续后,黄某某被法院依法取保候审,后被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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