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老板资金困难两次拖欠工人工资被判刑
zz.fjsen.com 2016-01-20 12:07:4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月20日讯(见习记者 蒲怡丹 通讯员 真坚 满荣)家具公司老板因资金周转困难,两次拖欠工人工资,经有关部门的督促下虽付清工资,但最终难逃法律责任被判刑并处罚金。 汪某在漳州市金峰开发区开办一家具公司,是该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控制人,公司属于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汪某而后聘请了姜某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姜某实际管理公司的日常运作。 2013年,该家具公司外账没有及时收回,造成资金周转紧张。余某、吴某等30多名工人无法按时拿到工资,2013年9月份至2013年12月份共拖欠工人工资657380元。后经有关部门单位的多方协调下,才筹资付清拖欠工人的全部工资。 2014年,该公司向银行贷到款后,又组织生产,并将以前的工人留下来继续上班,后来又因资金周转不畅,导致再次拖欠工人工资。 当时,漳州市芗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多次给汪某打电话,但汪某不接,也没到现场。之后劳动监察部门对其发出“劳动保障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公司付清所拖欠的工人工资,但汪某仍未认真对待,将此事置之不理。 当公安机关正式刑事立案后,汪某才感到问题的严重性,随即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姜某也同时主动到案。按汪某所说,没有及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此事,是因为一时凑不到钱,所以才不敢露面,不敢接电话,造成没有积极配合还款。之后,汪某再次筹资,付清其所拖欠工人的全部工资。 1月18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单位漳州某家具实业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汪某、姜某同时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2万元和判处罚金1万元。姜某罪轻,只单处罚金,没有刑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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