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内电鱼 两男子被刑拘

zz.fjsen.com  2016-07-11 11:26:17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张某、杨某到福建省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城镇象溪片禁渔区电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7月8日被南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7月7日16时50分许,民警接到报警赶赴现场,当场抓获张某和杨某,并查获一套电鱼设备。经查,张某、杨某常年以电鱼为生。当日,两人相约各自带电鱼设备到福建省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城镇象溪片禁渔区电鱼,群众发现举报,被警方人赃俱获。

点评:国家法律规定,在自然保护区内,不得进行有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城镇象溪片为禁渔区,禁止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所以张某、杨某的行为触犯了国家法律,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黄达泽 林东亮)

  • 责任编辑:王佳佳     标签:男子 刑拘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