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zz.fjsen.com  2016-10-16 11:20:28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日前我市出台《漳州市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对农村住房灾后重建进行一定的补助,帮助重建对象尽早重建家园。

▲灾后重建的对象是哪些?

重建对象是指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危房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重建户分为贫困重建户和一般重建户两类。贫困重建户是指无经济能力或经济能力较弱的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一般重建户是指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户。

受灾前已建新房或另购住房的,受灾前无人居住的旧房因灾倒损的,房屋有一定损坏但修复加固后仍可居住的,不列为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对象。

据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因灾倒损房屋的集中重建对象,经本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后,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审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搬迁点及其重建对象,经本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后,由县级国土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审批。属造福工程搬迁的重建对象,按造福工程有关规定办理。

▲实施重建有一定标准要求

我市提倡集中重建,鼓励统规统建,允许统规自建和分散重建,引导到城镇购买住宅。

根据方案要求,原则上,受灾重建户上半年受灾的在半年之内完成重建;下半年受灾的在春节之前完成重建。具体完成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重建房屋按照每户人口3人及以下的70平方米宅基地、4人及以上的80平方米宅基地的标准设计,一般2层半,不超过3层。住建部门无偿提供形式多样,符合经济、安全、实用、节能、抗震要求的标准房屋设计图,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配套、统一外观。在县城、集镇可建设多层公寓楼,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

  • 责任编辑:林艺蓉     标签:漳州 农村住房 灾后恢复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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