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法院审一起交通肇事案 被告方当庭履行20万元赔偿

zz.fjsen.com  2018-01-25 10:05:50  林永清  梁木彬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月25日讯(本网记者 林永清 通讯员 梁木彬)“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下终于可以安心过年了”。日前,长泰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当被害人陈先生领取到赔偿款时,对长泰法院法官表示了谢意,而且还并与肇事方握手言和。

经审,去年6月10日8时许,被告人林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一部无牌普通重型货车,途经一路口时,与交会方向、已停车避让的由陈先生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后载徐某)发生碰撞,造成陈先生受伤及两车局部受损。经鉴定,陈先生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经长泰县交警大队复核,林某负本事故的全部责任,陈先生、徐先生不负责任。法院综合案件情节,最终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害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提出100余万元赔偿请求,但被告人林某却无力支付。法官于是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使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判决结果有合理心理预期,经过细致的工作,被害人陈先生与被告人林某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林某同意一次性赔偿被害人陈某各项经济损失42.1万元,并当庭履行20万元。

  • 责任编辑:苏海森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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