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商局去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5万元

zz.fjsen.com  2018-03-16 08:49:51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记者昨日从漳州市工商局获悉,2017年,全市12315系统共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1708件。其中,咨询29252件;投诉2081件,调解成功率98.2%,诉求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5.98万元。

2017年,漳州市工商局以深入贯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主线,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进一步改善市场消费环境,督促企业提升商品及服务质量。“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是市工商局的新型消费维权模式,2017年共协商和解消费纠纷案件17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1万元,及时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去年,市工商局新认定漳州电信等25家单位为“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单位”,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福音。

为进一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去年市工商局根据省工商局的部署,在全市广泛开展创建“诚信商家放心消费”活动,引导经营者积极主动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2017年,全市共培育11家“诚信商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选送4家参评省级示范单位,起到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使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增强。

去年,市工商局开展2017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共完成对电动自行车、成品油、燃气灶、儿童及婴幼儿服饰、PVC管材、手提式灭火器等商品质量抽检,抽检样品460组。同时,通过《闽南日报》对外公布抽检不合格商品8期,公布不合格商品近180组,有效引导消费。同时,市工商局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为切入点,依据消费投诉热点、重点,实行商品质量抽检与专项整治联动,查处产品质量案件195件,罚没款253.58万元;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36件,罚没款22.1万元;查处了装饰公司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受保护权利案、汽车销售公司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故意拖延案、房地产公司向购房人收取房屋抵押登记费侵害消费者权益案等典型案例。(记者 陈益雄 通讯员 张豫闽)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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