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公开审理首起特大“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zz.fjsen.com  2018-11-20 15:34:0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1月20日讯(本网记者 林永清 通讯员 周鑫)今天,平和法院公开审理了平和县首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平和检察院指控赖某等11名被告人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该案也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和法院受理的首起涉黑涉恶案件。

2017年8月以来,张某津(另案处理)与赖某、张某财、张某方为谋取非法利益,共同出资成立汕头易车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同年11月纠集张海河等人共同出资成立江西易速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从事“汽车抵押贷款”为幌子,诱骗被害人签订空白的车辆债权转让协议、车辆买卖合同等材料,又以“确保贷款安全”等为由,骗取被害人的汽车钥匙并在汽车隐蔽处安装GPS,获取汽车的控制权。

在向被害人发放贷款并制造“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假象后,又额外向被害人收取借款金额20%左右的“平台费”“保证金”“GPS安装费”等费用。在被害人分期还款、付息过程中,该犯罪集团虚构违约事实,秘密将被害人的汽车非法扣押,告知被害人违约后,利用“签订的系列空白合同”等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向被害人勒索所谓“违约金”“拖车费”“差旅费”等高额费用,如被害人缴纳费用,则将车辆还给被害人;如费用协商不成,该犯罪集团则擅自将该汽车低价转让,以获取非法利益;如被害人报警,该犯罪集团便将签订的空白合同填写完整,制造出正常民间借贷纠纷的假象,以规避调查。

该犯罪团伙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形成以张某津为首要分子、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赖某、张某财、张某方、张某河为骨干成员,其他被告人为一般参加人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收益。至今年2月23日被查获,该犯罪集团先后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累计61次,数额合计236.8374万元;先后实施诈骗犯罪累计40次,数额合计664.0379万元。

由于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涉及犯罪事实较为复杂重大,法院将择期宣判。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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