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法院办案化解疑难 解决跨时两年纠纷案

zz.fjsen.com  2019-02-21 16:15:5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2月21日讯(通讯员 周晓彬 杨永超)日前,在平和法院专职审委叶河山的协调下,平和一起跨时将近两年的窗帘店合伙纠纷案件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原告王某某与叶某某合伙经营“平和县艾非慢窗帘”,叶某某占60%股份,王某某占40%股份。2016年11月17日,张某某、叶某某、王某某三人共同签订《股权协议书》,约定叶某某将60%合伙份额作价190000元转让给张某某,同时,三人还共同签订了《印章移交单》协议。事后,王某某将平和县艾非慢窗帘店的工商注册由叶某某变更至其名下。

之后,张某某称,王某某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私自将平和县艾非慢窗帘店转让给他人,并拒绝与张某某进行清算,故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伙协议并要求被告王某某退还合伙款251200元,双方争执不下,原、被告双方多次因该事项发生纠纷,情绪十分激烈。因诉讼期间,双方多次就“艾非慢店”是营利还是亏损产生争执,致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后上诉被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前后耗时近两年之久。

面对发回重新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平和法院启动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机制,由专职审理委员叶河山作为主审人承办该案,叶河山运用其丰富的民事审判经验,灵活运用诉讼调解这一工作方法,在当事人双方都无法理顺、清算合伙财产的情况下,并不固守查清事实这一教条,而是本着利益平衡的原则,在尽量查清案情的同时,寻找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利益平衡点,多次释法说理,帮助当事人化解积怨,促进和谐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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