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守护省级珊瑚保护区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zz.fjsen.com  2019-12-22 17:50:0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与东山县自然资源局、省级东山珊瑚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驾乘“中国海监8067号”海上执法船,再次开展省级珊瑚保护区联合执法。

早在8月1日,针对保护区内两处非法潜水渔排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破坏珊瑚资源的行为,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向东山珊瑚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进行整改。

“这两处未经审批私自设立的潜水渔排,游客无证不规范的潜水行为和船只排放的油气污染,对保护区内的珊瑚及其生存环境产生较大的危及风险;对这片我国大陆沿岸最北端的省级珊瑚保护区,加以保护时不我待。”当来到位于金銮湾近海的珊瑚保护区——头屿片区的海面上,检察官指出其隐患之处。

“这两处潜水点以及周边的个别养殖渔排,我们也多次整治,已经迁移了近2000格养殖渔排,恢复了该保护区内的自然生态环境;但这两处潜水点,犹如‘钉子’,已经多次发放过整改通知书,甚至罚过款,但于事无补,我们执法的‘锐度’有限,‘硬度’不足啊……”保护区管理处工作人员面带难色解释道。

分管公益诉讼的专职检委田瑞硕对该保护区负责人道:“如果这些人,触碰到法律底线,我们有职责管辖,可以提起生态公益诉讼的!检察机关做你们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后盾。”

针对省级珊瑚自然保护区因机构改革权属划分过程中,由海洋与渔业局划归为自然资源局,存在着的执法力量断层,而导致执法力度偏弱等问题,在开展海洋生态公益诉讼工作中,东山县检察院以检察蓝卫护海洋蓝为着力点,打造“蓝蓝效应”,为这片十分珍贵的海底宝贝,形成一张法治保护网。联合执法当天,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协助保护区,向违规使用海域,危及珊瑚生态的当事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在省级珊瑚自然保护区设置海上构筑物的行为,否则将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还该珊瑚保护区一片宁静安全的蓝色家园,使珊瑚回归原来生态环境。(肖栋梁 李嘉彬)

  • 责任编辑:陈惠华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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