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在全省首创“河(湖)长+检察长”依法协作机制

zz.fjsen.com  2020-11-27 17:24:1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漳州市华安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九龙江贯穿全境108公里,是厦漳水源地。近年来,华安县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全省首创“河(湖)长+检察长”依法协作机制,扎实做好九龙江北溪华安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优化运行机制,提升执行力。建立健全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河(湖)长、检察长双方依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推动协作机制从“有名”向“有实”发展。一是重联动群行致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和河湖长制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明确重点工作协同推进、案件线索移交移送、联合督办和专项整治等12项工作内容,为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模式提供具体依据。二是重会商步调一致。创新设立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涉河涉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等方面的重要工作线索信息,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共同推进问题整改,切实增强执法司法合力。三是重业务同频共振。针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进一步促进统一涉河涉水犯罪司法认定标准,努力做到在更深层次上同心共智,在更广领域中协作发力,在更大范围内共享成果。

二、强化协作配合,提升战斗力。在总河(湖)长统一领导下,检察机关与各流域河(湖)长、河长办及相关责任单位全面协作,建立健全协同领导、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工作、日常联络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一是重点工作协同推进。总河(湖)长和检察长联合开展巡河、专项整治,实地解决工业废水污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竹溪、银塘溪小流域综合治理效果显著。对涉河湖领域的重大案件联合指挥,对九龙江沿岸非法采矿等案件共同督促指导办理。二是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运用“两法衔接”平台、联合开展大接访、“检察开放日”宣传活动等方式,积极与水利部门、公安机关、法院加强沟通联络,及时获取、移送涉河湖问题线索,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渠道,构建依法、高效、公正的刑责追究机制。三是公益诉讼联合督办。有效依托与河长办及涉河行政机关的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联合巡查、智慧辅助,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治理职责,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侵权人提起生态损害赔偿诉讼。截至目前,共立案办理九龙江生态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发出告知函1件。

三、深化标本兼治,提升溯及力。在严厉打击破坏九龙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着力构建河湖生态系统治理新格局。一是“实地+人文”修复植被。按照“谁损害,谁修复”原则,积极推动被告人落实“补植复绿”,对受损林地进行播种、植树等,促使沿岸受损林地的植被得到及时、有效恢复,共修复受损涉林面积100多亩,其中省级生态公益林56.85亩。探索建立“绿色公益宣传服务”工作品牌,由7名涉河湖生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愿在涉案地用自身案例开展生态法治宣传,让生态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二是“诉讼+磋商”修复地质。在追究犯罪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追究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在全市提起首例破坏生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地质环境治理修复费用67万余元。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衔接机制,支持引导作为赔偿权利人的行政机关与侵权行为人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如在办理一起滥伐省级生态公益林案件中,及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支持林业局与侵权行为人进行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促进问题迅速解决,获得生态环境损害费用3万元。(华安县委改革办)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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