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 > 社会 > 正文

注意!4.5吨及以下的货车没有“两证”可能涉嫌违法

2023-12-30 20:22:20 作者: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30日讯(通讯员 许炳瑜 郑秀宗 记者 叶卢苗艺)12月28日上午,同安中队执法人员在同安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对一辆闽D牌照小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车虽然为4.5吨以下的货车,但是却为冷藏车。

WechatIMG14.jpeg

厦门高速执法支队 供图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冷藏车属于道路货物专用运输,不属于普通货运经营,仍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取证,初步确认该车当天从厦门某工厂运载了2吨散装玉米,计划送到泉州、福州两地,并收取了800元运费,车辆所属的厦门某物流有限公司虽然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是该车却未取得《道路运输证》。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涉嫌“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责令驾驶员到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同时要求所属公司限期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