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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给导游"小费"拟合法 福州市民担心没给被刁难

2015-08-27 08:41:42 朱丽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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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携程曾试水多数游客不买账

“在国外旅游,事先都会被告知,每天需要给打扫房间的服务员多少小费,付给司机、导游多少小费。”福州一家旅行社的张经理表示,导游提供了优质服务,支付小费进行奖励是应该的。但该付多少,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支付,此次有关文件却没有明确说法,为此要推广起来很难。

福州多家旅行社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国内游中,暂时还没有推行“小费制”。导游小费的问题,其实是社会对服务价值的认同问题,

游客可以自己决定是否给导游小费。但从旅行社角度出发,暂时不会去提倡。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2年,携程旅游网曾试行国内游导游“小费制”,对国内旅游产品明码标价,游客可以对导游支付小费奖励。当时公布小费指导价,按照每人每天20~50元人民币支付。然而实施下来,只有部分跟团线路游客主动支付小费,最高比例也就两到三成,大部分游客还不习惯主动付小费。最终携程暂停了这一项目。

专家:旅游业要改变经营模式

福建师范大学酒店管理系主任、副教授游上称,在国际旅游业中,向提供服务人员支付小费已形成一种惯例,是被服务者对提供服务人员的一种肯定,是一种礼仪,也是很温暖的行为,但寄希望于推行导游“小费制”以杜绝旅游市场的乱象,不大可能,还需建立健全导游薪酬制度。

据介绍,旅游市场秩序混乱,与现有的旅游业经营模式直接相关。很多导游只有很少的基本工资,甚至无底薪,又不允许收小费,合法收入来源解决不了,他们要生存,只能走非正常途径,包括购物拿回扣。因此,在导游和旅行社之间,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规范,要有基本的工资保障,外出带团,要有带团津贴。允许导游合理合法地收取小费,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导游带着游客购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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