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
2023-04-18 16:24 来源:福建教育微言 责任编辑:黄硕思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调查研究工作,近日,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提出,在全省教育系统大兴调查研究,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特别是福建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福建没有理由不把教育办好”的重要要求,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攻坚克难,坚持系统观念,善于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加快推进福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实施方案》强调,在全省教育系统大兴调查研究,要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紧扣“四个更大”重要要求,着力做好事关全局的战略性调研、破解复杂难题的对策性调研、新时代新情况的前瞻性调研、重大工作项目的跟踪性调研、典型案例的解剖式调研、推动落实的督查式调研。教育系统要围绕党中央、省委确定的调研内容,结合全省教育实际,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创新、推动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推进教育高质量交流合作、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统筹教育事业发展和校园安全稳定以及其他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等13个方面的调研项目开展调研。 《实施方案》要求,调查研究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确定的提高认识、制定方案、开展调研、深化研究、解决问题、督查回访6个步骤进行,逐条对标、逐项落实,确保规定动作不漏项、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有创新。在提高认识上,明确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优良作风,并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等的重点内容,推动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师生深刻认识调查研究的重要意义;在制定方案上,明确要结合本地本单位本校工作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研究制定调查研究的具体方案;在开展调研上,明确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要针对教育领域或工作中最突出的难点问题、群众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确定若干调研课题,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牵头1个课题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坚持传统调研方式与现代调研方法相结合、本地调研与学习先进相结合,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开展调查研究;在深化研究上,明确对具有普遍性和制度性的问题、涉及教育改革发展和校园安定稳定的深层次关键性问题,以及难题积案和顽瘴痼疾等,要分析根源症结,研究对策措施,形成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路办法和政策举措;在解决问题上,明确对调研中反映和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在督查回访上,明确要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加强对调研课题完成情况、问题解决情况的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 《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弘扬优良作风、注重统筹推进、促进“三争”行动等四个方面提出要求。强调要把大兴调查研究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大事来抓,纳入本地本单位本校重要议事日程,作出专门部署,科学精准做好方案设计、过程实施、监督问效等各个环节工作;要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关于调查研究的宝贵理念、优良作风、科学方法,增强当“泥腿子”“高手在民间”的意识,大力推行“一线规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为基层学校、教师减负;要坚持远近结合、整体安排,避免扎堆调研、多头调研、重复调研,完善“大调研”工作机制,注重成果运用,营造浓厚氛围;要把大兴调查研究全面融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紧密衔接起来,以调研促深学,以调研促敢为,以调研促实干,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福建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