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
| 2023-10-31 17:01 章逸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莆田10月31日讯(本网记者 章逸琳)日前,涵江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板》咨询网购新国标电动车上牌相关事宜。10月30日,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作出回复。 网购新国标电动车可在涵江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上牌,但需要符合一定标准:电动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能超过25公里/时,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凡符合以上标准的,车主可持以下相关材料提交电动车,到车管所窗口办理注册登记。 车辆所有人办理登记上牌除了所提供的车辆要符合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电动车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本地居民须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本地居住证原件);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购车正式增值税发票);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属于委托代理人业务的,双方委托人签字/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同时,记者了解到,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在全市各县区车管所均可上牌。 |
相关阅读: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