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本网原创> 正文
分享到:

试读6天收费7000元 网友质疑莆田微铭高级中学乱收费

2023-11-17 12: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吴炳端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莆田11月17日讯(本网记者 金晶晶 蔡意)“试读6天竟然要收取7000多元的‘天价’学费!”日前,网友林先生向东南网《直通屏山-省委领导留言板》栏目反映,其孩子于今年8月7日-12日参加莆田微铭高级中学高三复读班的免费试读后,竟被收取7000多元。林先生质疑学校乱收费。对此,微铭中学坚称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退款,并无问题。东南网记者调查,发现诸多问题。【留言详情】

网友:“试读”是免费的

林先生告诉记者,应莆田市涵江区微铭高级中学关于高三复读试读邀请,其小孩于8月份在莆田微铭高级中学试读6天。林先生出示了与微铭中学某招生老师的微信截图,聊天记录显示,7月18日和19日,该招生老师两次询问林先生,孩子是否要过来试听,林先生均未回复。8月6日,林先生询问招生老师,“明天还有试听没?作息时间表有没?”招生老师很快给予肯定答复,并发送2023年高三复读班“强基”夏令营课程表,试读为一周时间。当天下午,林先生便到该学校登记试读,并在招生老师引导下预交了1万元费用。“我本来只想预交5000元,后在学校老师的学校老师的要求下交了1万元。”林先生表示,当时校方未告知1万元是何费用,也未开具任何凭证。

网友林先生与微铭高级中学招生老师的聊天记录

“试读期间,孩子表示体验一般,所以试读一结束,我便向校方提出孩子不参加高三复读班了,要求退回1万元。”林先生表示,想不到校方一直以走流程为由不退费,直到10月7日他才收到退回费用2530元。“说好的免费试读却成了套路!”林先生认为,试读不满意就应该全退,这是普遍认知。

校方:夏令营是要收费的

对于林先生所述,福建微铭高级中学有限公司总经理钟勇生持不同看法。“我们这个是夏令营,不是试读,是要收费的。”钟勇生表示,只有明确入学的学生,我们才会安排夏令营。但记者查阅了微铭中学微信公众号,其中一篇推文《微铭高级中学赠送给高三复读生的珍贵礼物》显示,夏令营活动是赠送给需要高三复读的考生,收费之说显然不攻自破。该推文中还显示该校复读班正式开学为2023年8月13日,而林先生表示8月12日已向老师表示不愿就读该校。

微信推文《微铭高级中学赠送给高三复读生的珍贵礼物》中显示,夏令营是赠送的,复读班正式开学为2023年8月13日。

该校另一位负责人解释道,林先生的孩子是明确要参加高三复读班,8月6日下午已来校登记缴费,因为卡内余额不足,就只先交了1万元,应该有开具凭证说明用途。但自始至终校方未向记者提供任何凭证。

随后,该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一份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规定,指出文件规定,注册并缴费后因故退学的,如是按学年进行缴费,入读未满一个月的,按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该生已经算正式入读,故收取林先生学年费用(37350元)的20%,即7470元,因此退回2530元。

林先生并不认同校方的解释。“既然是来试读,按正常逻辑,怎么可能缴费正式入读呢?”林先生强调说,手上的相关证据已经非常有力证明其完全是在试读,而学校提供的上述退费文件依据是否适用还存在问题。

教育部门: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于11月13日16点30分到涵江区教育局咨询相关情况。负责民办学校的社管办一位工作人员了解到记者来采访,表示需要报告涵江区委宣传部才能接受采访,于是便走出办公室不见踪影。至临近下班,记者未再见到这位工作人员出现。

14日,记者向涵江区教育局发去书面采访函。16日,涵江区教育局复函,称涵江区微铭高级中学是营利性民办学校其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家长在该校预缴1万元时,双方只进行口头约定并未实际签订该款项为学费。在发生退费纠纷时,因该生在校就读6天,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与上文提到的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是同一份文件)第十七条规定“按学年进行收费的清退规定: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按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涵江区教育局责令学校按照该生缴纳的1万元学费作为基数进行退费,应退还家长8000 元钱款。现该校已与该生家长取得联系,协商好退费事宜,待家长签字确认同意后,学校财务可以立即打款退费。下一步,涵江区教育局将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学校收退费行为。

据莆田市教育局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介绍,高三复读生是没有学籍的,属于社会考生,参加的复读班是培训性质,并非入籍学习的在校生。

东南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更多>>相关图片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