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看管”路由器 只图日赚300元 男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获刑 早报讯 (记者许小程 通讯员陈雅娜)每天看管路由器就可以获得300元报酬,去年年底,28岁的陈某接下了这份兼职工作。殊不知,不法分子利用这些设备,从事电信诈骗犯罪行为,陈某也因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石狮法院判刑。 去年年底,陈某在厦门某工厂上班时,偶然在QQ上看到一条兼职广告,上面写明“淘宝刷单,日赚300元”。心动之下,陈某通过QQ与对方联系,对方自称“小健”,兼职的内容就是管理路由器,陈某欣然应允。随后,“小健”通过快递寄给了陈某22个路由器、27个充电器以及8张电话卡、3部手机等。 去年1月份,陈某乘车到石狮,在某宾馆里开了房间,通过QQ学习操作流程。在“小健”的要求下,陈某每天早上7点开启路由器,把上面显示的电话号码发给过去,通过这些号码,境外人员可以实现境内外通话。在操作数日后,陈某又返回厦门市和漳州市继续操作。 其间,石狮的吴女士等多人被他人通过“注销借贷账号”为由骗走63万元。去年1月10日,警方在漳州将陈某抓获。落网时,陈某已经拿到2000元“报酬”。 石狮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犯罪提供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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