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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支付 原则上不设定最高限额 长期以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是有额度限制的。目前,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定点药店购药每15天只能使用200元。《通知》此次调整了个人账户的使用额度:“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符合以上规定费用,原则上不设定最高支付限额。”这意味着10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如何使用有望“自己说了算”。《通知》要求,参保人员应按规定持本人社保卡进行就医购药和相关费用结算,做到“人卡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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