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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厦门提高工伤保险部分待遇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每日20元提高到50元 东南网9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工伤保险部分待遇标准提高了!工伤职工因伤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和护理费用也有了保障。 从10月1日起,《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据悉,《管理办法》适当扩大了工伤保险基金在工伤治疗方面的使用范围,完善了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将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那么,这个新鲜出炉的《管理办法》,有什么亮点呢?昨日,厦门市人社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对此进行了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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