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省局动态 > 正文

福州海关、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2022-03-07 10:43:20 作者:黄惠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薛莞馨   我来说两句

3月3日,福州海关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扣了一批福州市场上“二次销售”的海南离岛免税商品,这是海关和市场监管部门首次针对国内流通环节违规销售海南离岛免税商品行为开展的联合打击行动,也是双方充分发挥福建省口岸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共同落实打击治理海南离岛免税商品“套代购”走私违规行为的一次执法联动。

当天,执法部门查扣了一批带有海南离岛免税溯源码标志的在售高档化妆品,涵盖海蓝之谜、雅诗兰黛、SKⅡ等知名品牌。

据福州海关介绍,随着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提升至每年每人10万元,免税商品种类增至45类,高档手表、香水化妆品、手机等需求较大的商品均可在额度以内购买,在惠民力度加大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企图通过“套代购”方式走私牟利。

此次福州海关查缉的违规商家既在线下店铺公开售卖违规商品,也可通过线上与在海南的代购者取得联系,将购买者需求告知代购者,甚至由代购者在线实时向购买者提供商品图像,供购买者比较挑选,呈现出线上线下一体化走私的新特点。

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国家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的政策,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对违反政策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将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将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福建省内商铺二次销售海南离岛免税商品的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处理。对协助违反离岛免税政策、扰乱市场秩序的旅行社、运输企业等,也将给予行业性综合整治。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