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鹤上镇开展“两违”整治宣传
2022-02-15 09:26:37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碧芳 我来说两句 |
为进一步做好“两违”管控工作,保护土地资源环境,维护广大群众利益,近日,长乐区鹤上镇在各村主干路沿线、违法重点区域悬挂打击“两违”宣传标语,向村民宣传相关的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让广大群众直观认识和了解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的严重性、危害性,帮助群众树立合法用地、合法建设的意识,营造良好的“两违”整治氛围。(记者 余少林 通讯员 高敏铃) |
相关阅读:
- [01-24] 长乐吴航街道严打“两违”
- [01-24] 长乐首占镇加强“两违”整治宣传 提高整治知晓率和参与度
- [01-19] 长乐营前街道宣传“两违”整治
- [12-24] 长乐鹤上宣传“两违”整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