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长乐频道 > 本网原创 > 正文

长乐公布4起行政处罚案件 最高罚款6.5万元

2024-03-22 17:10:09 作者:李若泓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郑梦婷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长乐3月8日讯(本网记者 李若泓)近日,福州市长乐区发布一批行政处罚通知。

福州房多乐房产经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发布不实广告,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其罚款168元。

长乐首占碧新烟花爆竹店因售卖的烟花单个销售单元未粘贴合格证,且未注明具体生产日期,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罚款37.8元,并没收违法所得0.8元。

福建省福小泉饮用水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将两批次抽检不合格偏硅酸饮用天然水录入福建省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警告,并对其罚65000元。

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旺家兴烟花爆竹店因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42.8元,并罚款570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