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个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在榕成立
2019-11-22 15:38:11 来源: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仁青卓玛 我来说两句 |
跨域立案 集中审理 三审合一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2日讯 11月21日,我省首个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正式揭牌成立。这是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福州古厝〉序》精神,司法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一项创新举措。 据介绍,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采取跨域立案、集中审理、三审合一的方式,集中管辖福州全市范围内与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并在上下杭永德会馆、三坊七巷安民巷53号设立两个办案点,为当事人提供多元、智能、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巡回法庭还将立足审判职能,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制度优势,建立完善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部门的定期联络工作机制,引入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陪审员、调解员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开展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增强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意识。 近年来,省高院把高标准精心守护、永续传承历史文脉作为人民法院重要政治责任,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十项措施》,以司法之力为推进新时代新福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严惩盗窃、盗掘、损毁、倒卖、走私文物犯罪,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历史文化遗存的征地拆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等各类案件,做到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与保护生态、人文环境并重,实现城市面貌改善、文化建设提升、产权人权益保障共赢,让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沈法宣)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