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年龄相差悬殊 是否可以登记结婚
2021-01-20 10:55: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叶女士:我的同事赵先生多年来一直对我很好,久而久之,我们便产生了感情,尤其是在我生病期间,赵先生更是从多方面给予我无微不至的关怀,使我很受感动,我决定与他结婚。但当把我的想法告诉家里人时,却遭到了家里人的一致反对,他们反对的理由都是因为赵先生比我大两旬,年龄相差悬殊。 请问,男女年龄相差悬殊是否可以登记结婚? 【解答】 郑书强(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检察官):叶女士,您好!我国所实行的是“婚姻自由”制度,这在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中是有着明确规定的:“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同时,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加以干涉。”这也就是说,婚姻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无论是父母还是亲属等所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只能供其参考,并不能决定男女双方是否能够登记结婚,来自任何第三者的干涉都是无效的。 从您所介绍的情况来后,赵先生比您大两旬,至于年龄相差悬殊会不会成为登记结婚的障碍,其答案是:不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民法典》中所规定结婚年龄是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达到的最低年龄,只有双方均达到法定年龄,婚姻登记机关才能给予办理结婚登记。否则,双方均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或只有一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登记机关均不能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民法典》中并没有规定双方年龄相差的极限,也没有规定结婚年龄的上限,只要双方已经达到法定婚龄,无论他们之间的年龄相差有多大,也无论他们的年龄有多大,婚姻登记机关均应为其办理结婚登记。 综上所述,您和赵先生完全有权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他人无权干涉。只要您和赵先生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相关条件,并且不具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的婚姻无效三种情形之一,就可以登记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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