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3·15晚会曝光,许多商场安装了人脸识别摄像头,在用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窃取了重要的人脸信息。根据相关法规,收集个人信息,应向个人主体告知收集,并获得授权同意。但在央视曝光的案例中,科勒卫浴等商家在众多门店安装了人脸摄像头,未经用户同意就将人脸信息记录下来,并进行分类。报道还显示,国内提供这种人脸识别摄像头的企业至少有四家,而他们的客户中,规模较大的至少有上万家分店,有的还声称,已经掌握了上亿用户的人脸信息,人脸识别技术被滥用的严重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央视的报道或许只是揭开冰山一角,就已在社会引发轩然大波,让人脸识别技术再次站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如今,越来越多场所应用了“刷脸”技术,比如小区的“刷脸进门”、商场的“刷脸购物”等,但“刷脸”技术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少安全隐患。刷脸时代,人脸信息作为极其重要的个人隐私,一旦被窃取或滥用,不仅可能直接给人们的财产带来损失,还会导致个人生活空间遭受非法入侵、公共安全遭受危险等严重后果。 当下,慎用“刷脸”技术的呼声此起彼伏,规范使用人脸识别,防止滥用势在必行。就在不久前,“人脸识别第一案”的一审宣判引起广泛关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原告郭某与被告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某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某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在这一案例当中,法院判决动物园删除消费者面部特征信息,用法律形式对“刷脸”技术滥用说不,具有标杆意义,也表明了司法部门治理乱象的决心。 但从长远来看,仅靠司法守住最后一道关口,还远远不够。要确保人脸识别技术不被滥用,还需要将关口前移,多措并举从源头解决问题。一方面,加强立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加快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分清人脸信息合法采集与个人隐私的边界。比如,针对哪些领域可运用人脸识别、哪些不能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且要求信息采集和持有者严格保护人脸信息,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提供、传播。同时,应当加强人脸识别的行业自律,准入门槛上,提高人脸识别设备生产、使用门槛,由相关部门严格把关,避免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等随意采集、使用人脸信息。发展理念上,要加快建立技术伦理的规范和准则,让合理使用新技术的理念成为行业共识。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现代技术是一把双刃合剑,本质上具有潜在的危害性。然而,与技术的突飞猛进相比,技术伦理的规范却远远落在后面。缺乏伦理的约束,人们很容易被技术带来的好处诱惑,而无视可能造成的危害,从而导致技术被滥用、误用乃至恶用等现象愈演愈烈,进而造成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失调。比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克隆等技术一旦被滥用,后果不堪设想。唯有通过建立健全技术活动的社会规范机制,杜绝技术滥用,推动技术使用的合理化,才能让技术进步造福社会,并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毋庸置疑,央视3·15晚会所揭示的乱象再次敲响了警钟,防止技术滥用已成当务之急。(郑运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