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餐桌污染” 我省下“硬指标”
m.folksfolks.com 2011-05-08 11:53 赖文忠 黄琼芬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5月8日讯(本网记者 赖文忠 实习生 黄琼芬)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使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得到切实保障,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年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通知,我省把食品安全整治和体系建设分解成具体的任务,确定了承办部门,严格执行。 抓住七个环节 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治 通知将整治分解成7个环节,制定了每个环节的具体目标和整治措施。 在畜牧业产品环节,要达到全省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6%以上,牛、羊定点屠宰率均达90%以上;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8%以上;产销环节生猪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阳性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禽类(鸡、鸭)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及鲜牛奶抗生素抽检超标率均控制在1%以下;生鲜乳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100%。 种植业产品环节,全省设区市城区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产销环节蔬菜农残和重金属抽检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主要水果和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3%以内。 水产品环节,设区市城区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主要水产品养殖环节药残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阳性样品的生产单位查处率达100%;市场水产品及水发水产品甲醛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 饮用水环节,市、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95%和90%以上,市、县城区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产品及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分别达98%和97%以上。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要求原粮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调味品、豆腐及豆制品、粮食副食品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6%以上;大米、食用油黄曲霉毒素B1及食用油过氧化值、酸价市场抽检超标率均控制在1%以内,小麦粉增白剂、肉蛋乳再制品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8%以上。 在餐饮服务环节,县以上城区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的查处率达到100%;集中式消毒服务企业餐具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在食品流通环节,食品批发市场和县级以上大中型市场、超市、商场建立电子台账率分别达到100%和98%;食品零售商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在完善规范已建的105个可追溯体系示范点的基础上,建设200个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初步实现消费者食品安全可追溯信息网络在线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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