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滚动网报> 科教文卫 > 正文

台湾学生在福建省内就业享与大陆毕业生同等待遇

m.folksfolks.com 2013-05-30 21:18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30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台湾学生在省内就业与大陆毕业生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据统计,今年我省高校有300多名台湾大学生完成学业,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台湾学生就业工作。

根据通知,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以自主应聘或受雇到省内的国有企业和各类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公开招聘应聘到省内的事业单位就业。

省教育厅要求,有台湾学生的高校,在毕业生离校前要组织一次政策宣讲会,对涉及台湾学生切身利益的相关就业政策进行重点解读,让每一位台湾学生了解其在大陆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办理就业程序的路线图。

近年来,随着台湾学生来我省高校求学的增多,愿意在福建就业的人数呈增多趋势。通知要求,各有关高校要积极收集适合台湾学生的就业岗位信息,及时向他们提供。台湾学生人数多的高校要组织专场招聘活动,为台湾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帮助,帮助他们尽早落实工作岗位。对其中门槛高、手续复杂的,要帮助他们联系有关部门了解操作流程,指导办理程序,让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台湾学生都能实现就业。

  • 责任编辑:黄晓夏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